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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JS-FH01飞灰重金属稳定剂(相当日本东曹TS-300)
产品性能和用途:
HCJS-FH01飞灰重金属稳定剂是一种专门应用于垃圾焚烧飞灰重金属稳定化处理的环保药剂。
该产品根据飞灰的成分及其形态特点以及重金属在飞灰中存在的特征研制而成。适用于国内垃圾焚烧工艺特点,专门针对目前垃圾分选不彻底及含量复杂而导致飞灰重金属含量较高的现状。
该产品可与飞灰混配稳定化工艺和系统相配合,使得处理后的飞灰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填埋要求。
产品特点:
1. 沉淀金属及螯合金属范围广,尤其是对铅、汞、镉等难处理的重金属的螯合。
2. 水溶性、分散性好,药剂利用率高,飞灰处理性能分布稳定。
3. 可根据具体的垃圾焚烧工艺和重金属含量进行适当的调配。
4. 可结合少量的水泥等无机材料可进一步增加稳定性和强度。
5. 处理后的飞灰性能稳定可靠、周期长,可达到卫生填埋标准。
使用范围:
HCJS-FH01飞灰重金属稳定剂可广泛应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稳定化及含重金属的固废处理系统、含重金属的工业污泥、矿渣的稳定化处理等领域。
技术指标
| 项 目 |
指 标 |
|
外观 |
浅绿-淡黄色透明液体 |
|
气味 |
微小 |
|
pH |
1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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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含量%>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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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度(25℃)g/cm3 |
1.15±0.05 |
使用方法:
1. 根据每次处理的飞灰质量,称取25%左右的水。
2. 按照工艺要求加入 HCJS-FH01飞灰螯合剂。
3.推荐的满足卫生填埋标准用量:
a) 处理工艺中不加水泥:药剂添加量是飞灰质量的2%-3%左右。
b) 处理工艺中加8%水泥:药剂添加量可相应减少30%左右。
C)处理工艺中加15%水泥:药剂添加量可相应减少50%左右。
4.推荐的满足危废填埋标准用量:药剂添加量在第3条b款的基础上,可适当减少30%左右。
包装、贮运及注意事项:
HCJS-FH01飞灰重金属稳定剂采用净重25kg或1000Kg塑料桶包装,其它规格可根据客户需要包装。储存于通风、阴凉处。产品储存有效期1年。
HCJS-FH01飞灰重金属稳定剂化学性质稳定,使用安全,无危险;在使用中应佩带好防护用品。如溅到眼睛上,应立即用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对眼睛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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